北京7月17日电今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微博“官渡警方”发布通报,回应昆明火车站鸣枪事件。
据悉,16日晚,酒后的李某、臧某等人乘越野车前往昆明火车站,在北京路锦江酒店附近与一协警驾驶的四轮电瓶巡逻车擦碰后越野车未停车。后双方发生冲突、民警出警,两男子借酒兴攻击殴打民警,民警三次鸣枪示警后将其制服。
通报全文如下:
2014年7月16日22时10分许,北京路派出所一名协警驾驶一辆四轮电瓶巡逻车在辖区执行巡防任务,在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路锦江酒店附近时,与一辆长城越野车发生擦碰,长城越野车未停车并继续向火车站方向行驶,在北京路与永平路交叉口处时因红灯停车,协警队员驾驶电瓶巡逻车赶上后与越野车驾驶员交涉。
期间,双方发生争执,越野车上三男一女下车推搡协警进而实施殴打。协警立即向派出所报告,随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亮明身份,在调查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越野车一方的二名男子拒不听从民警劝告,使用暴力攻击殴打民警,民警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又三次对空鸣枪警告,民警随后将李某某(男,38岁,湖北省武汉市人)、臧某某(男,27岁,昆明市嵩明县人)制服,其他两人驾车离开现场。
经初查,李某某、臧某某有饮酒行为,一名协警和一名现场处置民警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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